试用期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262页(240字)

对从社会上新招收的或聘用的职工进行考察的时限。

企业招收工人的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干部试用期一般为一年,对有真才实学的人可免试用期。对新招收职工的规定试用期,目的在于考察职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企业的劳动条件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发现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时可以辞退和解除合同,本人不愿意继续工作可以离职。试用期满后,经审查合格,可转为正式职工。对新录用职工实行试用期,有利于保证职工素质,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

上一篇:学徒工 下一篇: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