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入股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524页(273字)

技术的拥有者与技术引进方合作,把技术作为投资,共同组成经济实体的经营活动。

技术入股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卖方以其智力和研究、开发项目作为股份向企业进行技术投资,联合研制、开发新产品,共同承担风险,分享收益,这种技术入股称作研究开发中的技术入股;另一种是卖方以自己掌握的现成的技术成果折合成股份,向企业进行技术投资,然后分享收益,这种形式称为技术转让中的技术入股。在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的联营合同中,如果技术入股方不参与联营体的经营管理,并且以保底条款形式约定联营体支付技术使用费的,应视为技术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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