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内特新政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50页(365字)

30年代大危机时期加拿大保守党政府提出的一系列反危机政策的总称。

由当政总理贝内特倡导实施,故名。贝内特执政时期(1930~1935年),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空前严重,加拿大经济也遭到猛烈冲击。

面对严重的经济和社会问题,贝内特政府推行民族主义经济政策,提高关税壁垒,增加失业救济,但始终未能有效地制止经济危机。1935年1月,贝内特政府宣布实行新政,倡导复兴精神,实行国家干预经济,由政府介入福利和劳工事务,同时还提出了缓和劳资冲突的五项改革法案,包括决定最低限度工资法、限制工时法、工业企业每周一次休息法、失业保险法和自然产品销售法等。

然而,这些主张还没有来得及付诸实施,贝内特政府便在当年的大选中被击败,五项改革法案也在1937年被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否决。贝内特新政遂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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