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喀尔宣言和行动纲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107页(643字)

1975年2月在塞内加尔首都达喀尔召开的发展中国家原料会议通过的重要文件。

它指出,目前继续存在的发展中国家以原料为主要出口产品的国际贸易结构是帝国主义、殖民主义长期剥削、掠夺的结果,严重阻碍着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必须根据公正和平等的原则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使每一个国家享有对其自然资源行使永久主权和自由处理这些资源的权利,尤其是使发展中国家发展原料加工业,改善贸易条件,实现经济独立和繁荣,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展中国家为此应采取共同行动,加强经济合作,增强它们对发达国家的谈判地位,提高它们依靠本国资源实现经济发展的能力。它还要求发展中国家按照公平合理的支付条件,促进区域性或跨区域性的合作,以便建立商品缓冲储存、市场干预体制等,减少国际市场变化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利影响;要求发展中国家在资金转移方面相互合作,以便尽可能在它们本国加工原料,加速工业化,建立一种多样化、完整的和独立的民族经济;要求发展中国家加强已建立的原料生产国协会,鼓励建立有利于出口的新原料生产国协会;建议发展中国家建立一些能够与发达国家海运公司和跨国公司船队竞争的国家的、区域的和区域间的海运公司,以便有助于扩大发展中国家间的贸易,把对外贸易置于本国机构的控制之下,增加出口收入。

最后在“国际行动”部分要求各国政府在第四届联合国贸发会议之前起草和完成“商品综合方案”,要求发达国家增加从发展中国家的商品进口,降低或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民族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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