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占性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149页(1209字)

从信息或技术的独占性出发来解释国际直接投资的一种理论。

它的主要倡导者是梅吉(Stephen P.Magee)。信息或广义的技术首先是一种耐用品,现在的投资会在未来获得收益。同时,信息又是一种公共产品,其一旦创造出来,其他人的应用并不排除发明者的继续应用,但这却会降低发明者在信息上投资的私人利润。这就是所谓的独占性问题。企业需要投资创造的信息有5类:(1)新产品发明。革新者与创新者通常是分离的;许多革新经常是由小企业或个人完成的。跨国公司的研究与开发活动重点并不放在这类信息的创造上,而主要放在下述4类信息上。专利系统对这类信息的保护相对最有效。(2)产品发展。

这是大企业研究与开发投资的重点,跨国公司在这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因为首先这类活动需要大量投资;其次专利系统对许多新产品的早期原型机无法提供完备的保护,只有跨国公司才有能力把这类信息的外部性予以内部化。

(3)生产函数的创造。为新产品创造最有效的生产方法同样需要大量投资。

随着一个产业或产品的成熟化、标准化,生产函数会从熟练劳动力密集型转向非熟练劳动力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当专利的保护功能降低时,某些新产业早期的垄断和寡头结构就会开始消失。

日益增长的竞争会削弱来自新生产技术利润的独占性,因而生产函数就会迅速趋于标准化。

对这类信息独占性的保护主要依赖于产业结构。

(4)市场创造。引进新产品的企业必须在信息上进行投资,创建新市场并确定与消费者联系的最有效方法。

商品可分为经验型的和搜索型的。对于经验商品来说,购买者在购买前无法通过视觉等手段确认其产品性能;而对于搜索商品来说则能做到这一点。因而,企业在推销前一类商品时主要是向消费者传递信息;而在推销后一类商品时主要是确立商标意识与信誉。两者相比,推销投资利润的独占性问题在后一类商品上更为严重。(5)独占性。为了阻止其他人获取或应用上述四类信息,跨国公司必须在一种特殊信息上投资,这就是独占性本身。

在不同类型的技术之间,企业能够独占来自在新信息上投资的利润程度有很大差异。对于复杂的主意或技术来说,盗窃与仿制是困难的;而对于简单的主意或技术来说则相反。不同的私人独占率可以解释跨国公司为什么在简单的、非熟练劳动力密集型技术上投资不足。

事实上,独占性的损失类似于折旧;复杂的技术有较低的折旧率,简单的技术则有较高的折旧率。

根据这一框架,梅吉对跨国公司的行为特点做了下述说明:跨国公司擅长于生产那些不适于通过市场,而适于通过企业内部传递的信息。由于简单与复杂技术的独占性差异,跨国公司倾向于生产复杂技术。

公共产品(信息)投资利润的独占性与这五类信息的互补性决定了企业的最优规模。跨国公司雇佣高比例的熟练劳动力实际上是信息创造与信息投资利润—独占性的副产品。发达国家相对丰裕的熟练劳动力决定了他们在创造与出口新信息方面具有比较优势。

在短期内,会有递减的信息投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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