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财团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174页(802字)

德国最大的化学工业垄断组织。

前身为1904年创办的法本化学工业公司,1925年联合巴登苯胺苏打公司(1865年成立)、赫希斯特染料公司(1863年成立)、拜耳染料公司(1881年成立)和另外两家化学公司组成德国第一家大型化学康采恩——法本化学工业托拉斯。1926年与英国帝国化学工业公司、美国杜邦公司签订国际化学卡特尔协定,瓜分世界炸药市场。1930年控制了德国全部染料、几乎全部炸药、90%的矿物酸、3/4的合成胺、40%的药品和30%的人造丝的生产。纳粹统治期间,曾为希特勒提供巨额经费,并为法西斯军事机器提供大量战争物资。

1934年控制德国化学产品总值的40%,拥有177家国内企业和200家国外企业。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于1953年被分散为四家公司,其中最主要的是巴斯夫公司(即巴登苯胺苏打公司)、拜耳公司和赫希斯特公司。它们彼此间继续保持密切联系,实际上仍是一个垄断组织。此后,势力发展很快,到1971年,仅上述三大公司即占德国化学工业股份总额的65%。

以三大继承公司为主体,由所属企业投资持股公司共同组成一个独立财团——法本继承公司财团。它与德国三大银行有广泛的金融人事联系,同美国洛克菲勒财团也保持密切联系。它不仅控制了国内化工生产和销售的绝大部分,垄断了国内合成橡胶和塑料的生产,而且在军火生产、原子能研究与开发、钢铁等领域也拥有强大的实力。1998年巴斯夫公司销售额307.32亿美元,资产额313.55亿美元,利润18.89亿美元;赫希斯特公司销售额248.42亿美元,资产额335.62亿美元,利润10.77亿美元;拜耳公司销售额311.97亿美元,资产额343.53亿美元,利润17.95亿美元。

在世界500家最大工业公司中分别居于第93位、134位和86位。作为德国经济实力最为强大的垄断财团,它对德国政府的内外政策均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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