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有化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191页(814字)

亦称“私有化”。

某些国有生产资料转归私人所有的过程。资产阶级国家经常根据形势的需要调整国有资产的范围,时而扩大,时而收缩;收缩时,即出现了国有资产非国有化的情况。

无论是国有化还是非国有化,都是资产阶级国家干预、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

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资本主义世界陷入空前深重的经济危机,各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奉行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主义政策,因而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扩大国有资产范围的情况。但到了70年代初,由于“滞胀”局面的出现,各资本主义国家转而奉行货币主义理论和政策,因而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股私有化的浪潮。扩大或缩小国有经济范围的问题还与不同执政党的不同主张有关。

二战后初期到70年代,英国的三次国有化高潮都是在工党执政时掀起的。而在保守党执政时,则一般都采取非国有化的政策措施,其中,70年代末撒切尔夫人的保守党政府上台后,非国有化的规模最为可观。

在各传统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改革中,为了打破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垄断,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也不同程度地实行了国有资产的非国有化。在东欧的一些国家中,除了把部分以前被没收的私人财产归还原主或其继承人,并把部分国有资产(一般占全部国有资产的20%~30%)以股票或所有证的形式发给每个年满18岁的成年公民外,其余国有资产的非国有化(或称私有化)主要采取如下形式:(1)小企业的公开拍卖;(2)被租赁企业由租赁者直接购买;(3)大型国营企业的股份化;等等。在前苏联,80年代末提出了“非国家化”的问题,有的经济学家则称之为“民有化”。按照这些经济学家的解释,非国有化将使大部分国有企业摆脱国家管理机关的直接控制,并把它们改组成独立的股份企业、租赁企业、集体企业、合作社、合营企业、个体或私人企业。

在苏联解体后成立的“独联体”各国中,实行大规模的私有化,其方式和途径也不同以往。在许多发展中国家,80年代末,也掀起了一股私有化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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