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化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334页(829字)
某些生产资料转归国家所有的过程。
由于国家的阶级属性不同,国有化也具有不同的性质。在资本主义早期阶段,由于私人资本积累不足,缺乏足够的资金来兴建大规模的工业企业和巨型的基础设施,这就要求国家作为资本家的总代表,把矿山、铁路、公路、河道、港口和邮电等建设工程承担起来,以推动和加速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进入帝国主义时期后,随着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生产资料国有化的趋向进一步加强,并且成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垄断资本直接依靠国家机器来“调节”生产和分配,其中生产资料的国有化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这时,国有化的内容包括:接管某些土地和河流等;从国家预算中拨款兴建国营企业和各种公共事业,如某些电力设施、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包括铁路、公路、河道、港口等建设工程);某些巨型的环境保护措施等;需要预先大量投资进行科学研究并有较大风险的行业,如原子能工业、导弹工业、宇航工业等。此外,政府还往往从私人资本家手中收买一些濒于破产的企业,以便通过各种补贴办法挽救这些企业;并出资购买某些私营企业的股票,使部分企业成为半国有化的公私合营企业。
生产资料国有化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一种重要形式。它的发展是生产社会化的必然结果,并为向社会主义过渡准备了必要的物质条件。
在传统社会主义国家,国有化被看成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借以确立的基础。因此,这些国家在夺取政权后都通过基本生产资料的国有化来建立强大的、在经济中占统治地位的国营经济。其中,有的国家通过直接剥夺资产阶级的资产来建立国有经济;有的国家则采取比较迂回的途径来实现这一过程。在这些国家中,国家所有制的范围包括矿藏、水流和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森林等其他自然资源,以及属于国家所有的工厂、农场、银行、交通、商业企业等。
国家所有制经济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从相对比例看,国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也占有绝对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