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358页(1029字)
全称荷兰王国。
欧洲发达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欧共体成员国。其国土面积4.1万平方公里(1996年),人口1600万人(1998年年中数),首都阿姆斯特丹,货币名称荷盾。1990年国内生产总值2791.5亿美元,人均17 320美元。历史上曾是海上殖民强国。
二次大战前,造船、炼油、食品加工、港口建设、运河开凿、铁路等方面已有相当基础。先后成立了英荷壳牌石油公司、尤尼莱佛公司等垄断集团。
阿姆斯特丹、鹿特丹已是西欧及世界着名的港口。二次大战期间,经济受到严重损失。
战后恢复较快,1949年工业生产恢复到1939年水平,农、牧业已超过1934~1938年水平。
20世纪50年代~60年代经济发展速度年平均在5.0%~5.5%左右,70年代中和80年代初受到两次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70年代后半期起一直处于低速增长。天然气资源丰富,年产量仅次于原苏联、美国、加拿大,占世界第四位,除满足本国需要外,还可出口。
其他资源贫乏。工业发达,产品质量较高,但原料主要靠进口,缺乏完整的工业体系。石油加工发展较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叶,鹿特丹港附近是世界三大炼油中心之一。造船业历史悠久,以建造工具船见长。
电器、电子工业战后发展很快。铁路机车、车辆、重型机械在国际上享有一定声誉。
轻工业中,食品加工占重要地位。农、牧业都很发达。
围海造田闻名世界。
机械化程度高,水利发达。主要农、畜产品的单产在世界上名列前茅。园艺种植是农业的一大特色,有“欧洲花园”的美称,花卉、蔬菜生产占农业生产的1/3左右,80%供出口。
粮食不能自给,饲料也需大量进口。出口以制成品为主,花卉出口也为国家赚取大量外汇。1989年农、林、渔业产品的净出口值仅次于加、美,占世界第三位。进口中工业原料、食品占较大比重。
欧共体成立后,在“欧共体”内部贸易增长很快,外贸长期顺差,国际收支经常项目一直保持盈余。为确保原料来源及产品市场,荷兰历来重视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1989年,提供的官方发展援助总额达20.94亿美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0.94%,超过联合国规定的0.17%的指标。1998年,其国民生产总值为3887亿美元,在世界上排名第12位,人均国民生产总值24 760美元,在世界上排名第18位。
1998年,其出口额为1982.12亿美元,进口额为1841.48亿美元,1997年外国直接投资90.12亿美元。
1998年国际储备额为311.55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