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昆会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449页(962字)

为改善南北关系和推动全球谈判而由墨西哥总统波蒂略和奥地利总理克赖斯基倡议,由某些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领导人参加,于1981年10月22~23日在墨西哥坎昆城召开的会议。

22个国家的元首、政府首脑或其他代表参加了会议,其中14个发展中国家是:阿尔及利亚、孟加拉国、巴西、中国、圭亚那、印度、科特迪瓦、墨西哥、尼日利亚、菲律宾、沙特阿拉伯、坦桑尼亚、委内瑞拉、南斯拉夫;8个发达国家是:奥地利、加拿大、法国、西德、日本、瑞典、英国、美国。苏联拒绝参加。会上,发展中国家代表要求对现有的国际经济秩序加以改革,强调在联合国范围内就原料、贸易、发展、能源、货币金融5个领域的问题举行全球谈判,谋求一揽子解决。

法国等一些发达国家的代表支持按联合国大会决议举行全球性的南北谈判。

美国持消极态度,提出了参加全球谈判的4个先决条件:(1)谈判应有一个实际目标,谈判议程只包括贸易自由化,能源和粮食资源的开发以及改革投资环境;(2)谈判应尊重国际专门机构的权限,不能建立新机构,取而代之;(3)谈判必须保持互利原则;(4)谈判应在同南北合作的坎昆合作精神相似的气氛下进行。美国还就国际经济关系提出五项原则:(1)开放市场;(2)各国的发展战略应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具体需要和潜力相适应;(3)把发展引向建立自足的生产能力;(4)改善私人投资气候;(5)创造一种有利于解决实际问题的政治气氛。

参加会议的中国政府领导人提出了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和促进经济合作和发展的五项原则:(1)积极支持发展中国家发展民族经济,实现经济独立自主以及集体自力更生的一切努力;(2)按照公平合理和平等互利的原则改革现有的国际经济秩序;(3)把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这一根本目标和解决发展中国家当前的紧迫问题正确地密切地结合起来;(4)发展中国家有权采取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战略,发达国家不应该以发展中国家的国内改革作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前提条件;(5)积极推动旨在改善发展中国家经济地位的南北谈判,以利于发展世界经济和维护世界和平。经过协商,会议肯定了联合国主持下举行全球谈判的建议。

根据坎昆会议的谅解,1981年11月联合国倡议举行关于南北经济合作与发展问题的全球谈判。但是,美国认为时机尚未成熟,使全球谈判至今没有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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