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际贸易法院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543页(244字)

美国联邦专门法院,负责受理因进口贸易所产生的民事诉讼。

前身为“美国海关法院”,1980年根据“1980年海关法院法”更为现名。该法院由9名法官组成,首席法官由总统委任,其他法官则由总统经参议院建议和同意下任命。法官的管辖权包括因进口贸易而产生的一切民事纠纷,主要指进口商品分类、估价、税费或捐税,豁免商品报关,结关,拒绝偿付退税的索赔与反倾销税及反补贴税有关的争议等等。该法院设在纽约市,但可以在美国任何法院开庭审判,甚至有权在外国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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