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西部开发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553页(535字)

美国对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地区的经济开发。

英属北美殖民地在独立以前,经济活动主要集中在大西洋沿岸地区,英国国王甚至于1763年颁布法令,禁止殖民地人民向阿巴拉契亚山以西地区移民垦殖。独立以后,美国政府废除了1763年公告令,并于1784年、1785年和1787年通过3个处理西部地区土地的土地法令,鼓励向这些地区移民,进行垦殖,从而掀开了美国西部开发的序幕。在此后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美国国会先后通过了许多优惠的土地法令和移民法令,引导并促进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使美国西部和东部地区迅速实现了经济政治的一体化。

到1890年,人口密度在每平方公里2人以下的所谓美国边疆地区已经不复存在。

美国西部开发的特点有:(1)以大规模移民为基础,这既包括国际移民,也包括国内各地区之间的移民;(2)以发展交通运输业为先导,即通过优先发展运河和铁路等交通运输业来带动西部地区的经济开发;(3)以农牧业为主要产业;(4)大力发展中心城市,以增长焦点带动区域开发。美国西部开发是世界上第一个大区域初级开发的典范,它促进了美国工业化和农业革命的发展,培育了美国人民的拓荒精神,但它也带来了诸如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印第安人被驱逐和屠杀等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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