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共同体产品责任指令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602页(222字)

全称“关于对有缺陷产品的责任的指令”。

由欧洲共同体理事会于1985年7月25日通过并要求其各成员国以相应的立法程序将其纳入国内法的一项欧洲共同体立法。该指令共22条,以无过失责任理论作为产品责任法的立法原则。

对产品的生产者、产品及其缺陷都进行了严格定义,对产品责任的损害赔偿和对产品责任的抗辩等都进行了规定。

随着指令被纳入欧共体成员国国内法体系,欧洲共同体各国的产品责任法在基本的方面趋于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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