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结构的垄断性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701页(362字)

发展中国家不发达商品经济的市场特点之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是市场的主体。其中,大部分是中、小企业。但是,由政府扶植和发展起来的国有企业和在财产分配不平等条件下形成的私人大企业构成了发展中国家市场体系中的主导力量。它们掌握着国民经济的关键性部门,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个方面影响着市场发展的规模和方向,形成市场主体结构的垄断性特点。

这种垄断性有别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垄断资本。它是未经充分市场竞争和与商品经济发展的低水平相一致的垄断性体制。

因此,它虽然在一定时期有利于资源的集中使用,但必然造成不平等的市场竞争条件,限制广大中小企业的发展,使市场主体结构失衡。而且,市场主体的垄断地位极少遇到挑战,缺乏必要的竞争压力和技术创新动力,容易造成其发展的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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