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728页(578字)

简称卫生组织。

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之一。前身为1907年成立的国际公共卫生局和1920年成立的国际联盟卫生组织。

1948年4月7日,世界卫生组织正式成立,并确定每年这一日为世界卫生日。总部在日内瓦。

其宗旨是:使全世界人民获得尽可能最高水平的健康,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战略目标。该组织给健康下的定义为“身体、精神及社会生活中的完美状态”。

具体任务是:指导和协调国际卫生工作;根据各国政府申请协助加强各国卫生事业;提供技术合作;促进对流行病、地方病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促进对工伤、交通事故的预防,以及改善营养、居住、环境卫生、娱乐、经济和工作条件;促进妇幼卫生、计划生育和精神卫生;制定食品卫生、生物制品和药物的国际标准等。组织机构:(1)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每年举行一次例会。第44届世界卫生大会于1991年5月在日内瓦举行。

(2)执行委员会,为大会的执行机构,每年举行两次例会。(3)秘书处,为常设机构,下设美洲、欧洲、东地中海、东南亚、西太平洋等6个地区办事处,经费主要来源于成员国缴款。中国是该组织的创始国之一。

1972年第25届世界卫生大会恢复了中国在该组织中的合法地位。其后中国出席该组织的历届大会和地区委员会会议,被选为执委会委员,并与该组织签订了关于卫生技术合作的备忘录和基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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