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交换说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524页(323字)

西方税收学说之一。

18世纪法国卢梭(J.J.Rousseau)在其名着《民约论》中集中反映了此学说的观点。财政交换论认为,国家的存在,既然是由于大众的公共需要,而其行动又有益于公众,故人民不能不纳税。纳税系公民对国家提供公共劳务的报偿。

依照《民约论》的观点,国家依据契约而成立,个人因利用了国家的保护,故牺牲一部分财产交换了此项利益,因此在他看来租税与市场买卖交换无异。

后来,重农学派的米拉波(Mivabeau)曾说:租税是对于社会秩序的保证而预先向国家交纳的款项。蒲鲁东(Proudhon)曾认为:私人与私人之间为利益而交换,私人与国家之间亦为利益而交换。

故财政交换论,又有人称之为“利益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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