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国民经济和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基本方针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799页(484字)

戈尔巴乔夫以总统名义提交苏联最高苏维埃并于1990年10月获得通过的文件。

它集中了政府纲领和“500天计划”的主要内容,作为指导全苏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基本纲领。该文件阐述了实现稳定经济和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基本内容、主要措施和各项政策,并分四个阶段确定实施的顺序与措施。第一阶段旨在为稳定经济和形成市场经济采取非常措施;第二阶段实行严格的财政限制和采取灵活的价格形成体系;第三阶段要达到稳定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市场,以形成市场;第四阶段要完成经济和财政的稳定,实施所有制改革和实现供求平衡。

该方针以肯定市场经济方向和主权共和国联盟的相互经济关系为基本前提。形成市场经济的主要措施:(1)支持企业经营活动,实行经济的非国家化、私有化和开展竞争;(2)实行土地改革并在农工综合体中形成市场关系;(3)推行自由的市场价格和取消国家对价格的控制;(4)改革银行体制,稳定卢布购买力;(5)进行对外经济活动变革,形成开放性经济。同时还规定了向市场经济过渡条件下的社会政策、结构政策和投资政策,并要求对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该方针没有付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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