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经济长期纲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800页(783字)

1982~1983年前南斯拉夫为稳定经济而制定的纲领性文件。

80年代初南斯拉夫发生全面经济危机,为了克服经济困难,联邦社会委员会决定由500多名学者、专家、经济部门负责人和社会政治组织代表组成经济稳定问题委员会并分成专题组,对经济发展现状和问题、造成困难的原因、社会经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全面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摆脱困境和改革措施的建议,并形成了《稳定经济长期纲领》。该纲领由17个文件组成。

1982年4月首先通过了《稳定经济长期纲领的基本依据》,作为委员会制定纲领的统一立场;随后陆续通过了《反通货膨胀纲领》、《就业问题及其解决的行动方向》、《住房和市政发展的长期纲领》、《对外经济关系的政策和制度》、《农业发展长期纲领》、《长期社会政策的基础和范围》、《社会事业的发展政策》、《技术发展战略的依据》、《交通方面的稳定经济长期纲领》、《动力长期发展战略》、《小经济的地位和发展》、《使经济体制适应稳定要求》、《从稳定经济观点看法律制度的发展》、《地区发展问题》、《发展的战略和政策依据》等,最后于1983年7月通过了《稳定经济长期纲领的结论部分》。《稳定经济长期纲领》从发展社会主义自治生产关系的基本原则出发,认为通货膨胀、经济停滞、失业增加、外债负担过重是经济危机的表现;国际石油危机等是导致经济危机的外部原因,但主要原因来自内部,即:投资和消费过量、经济结构严重失调、自治经济体制不健全、共和国和自治省闭关自守和地区割据等。

指出“必须在整个社会劳动和经营方面进行根本变革”,充分尊重经济规律和市场作用,才能实现经济稳定和迅速发展。《稳定经济长期纲领》通过后,曾制定了一系列旨在变革的新法律,但由于各共和国从各自利益出发,对这些法律作出不同解释甚至抵制实施,《稳定经济长期纲领》提出的变革目标未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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