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兰西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827页(542字)

17世纪初至18世纪中叶法兰西帝国在北美建立的殖民地。

早在1534年法国航海家卡蒂埃就来到圣劳伦斯湾,1608年法国探险家尚普兰在圣劳伦斯河岸定居,这里逐渐形成魁北克城。1627年,经法国首相黎塞留提议,法国国王向新法兰西公司(百人公司)颁发特许状。这家私人公司掌握着北美殖民地的垄断统治,推动早期移民定居、从事毛皮贸易,并开始建立领主庄园经济。

1663年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把新法兰西改为王室直辖殖民地,并向那里增派军队,大力组织移民,发展当地农业和手工业。

法国国王把土地分授给贵族、军人、教会。毛皮贩子沿水路向西向南推进,同当地印第安人进行贸易活动。

出口毛皮到欧洲市场,换回各种日用品,并且发展了加拿大同西印度群岛的贸易。毛皮贸易成为新法兰西的经济支柱。

1679~1682年间,拉萨尔率领的探险队曾沿密西西比河深入到墨西哥湾,建立了路易斯安那殖民地。到18世纪上半叶,新法兰西从北到南占据北美大片领土。但是英法殖民者争夺北美大陆的斗争持续不断。1713年英法签订的乌德勒支和约承认英国拥有哈得孙湾、纽芬兰和新斯科舍。

经过1756~1763年七年战争后,英法两国签署巴黎和约,法国失去了在北美大陆的全部殖民地,从此结束了新法兰西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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