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福利经济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827页(386字)

在本世纪30年代,英国经济学家罗宾斯指出,经济理论不应该包括价值判断,且效用的可衡量性和可比较性不成立,因此庇古的福利经济学没有科学依据。

继罗宾斯之后,其他经济学家也对庇古的福利经济学展开批判,但他们并没有完全抛弃它,而是对它进行修改、补充和发展,建立起新福利经济学。新福利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是帕累托的理论,主要代表人物有勒纳、霍特林、伯格森、萨缪尔森、卡尔多、希克斯和西托夫斯基等。新福利经济学的主要内容包括:希克斯等提出的以帕累托的边际效用序数论替代庇古的边际效用基数论;勒纳和萨缪尔森等提出的实现帕累托最适度的条件;卡尔多、希克斯和西托夫斯基等提出的补偿原理;伯格森和萨缪尔森等提出的社会福利函数论等。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一些经济学家又提出次优理论、外部经济理论、相对福利理论、公平和效率交替理论、宏观福利理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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