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政策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831页(1057字)

苏维埃俄国从1921年3月开始实行的、旨在恢复和发展经济、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一系列经济政策的统称。

1922年底苏联建立后继续执行。由于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方法和形式上它根本不同于以前实行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故称。作为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政策,它包括经济恢复时期的政策和工业化时期的政策。通常所说的新经济政策大都是指经济恢复时期的经济政策。

其主要内容包括:(1)用粮食税代替粮食摊派制,完税后的剩余农产品农民可以自由买卖;通过合作社逐步将个体经济引向社会主义道路。(2)在国家掌握经济命脉的前提下,允许资本主义经济在一定限度内存在和发展;逐步将其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

(3)整顿国营经济。大企业和具有全国意义的企业,以及重要经济部门仍由国家经营;将一部分大企业(包括森林、矿产资源)租让给外国资本家经营;将中小企业出租给本国公民个人、集体或机关经营;将无人承租的中小企业归还给原业主经营或关闭。

国营经济有权在规定的范围内参加市场活动,实行经济核算制和个人物质利益原则。(4)改革劳动工资制度。

公有经济实行按劳分配原则,用货币工资代替实物工资,推广计件奖励与计时奖励制;允许私人业主雇用一定数量的工人。(5)发展商品货币关系。

在国家控制主要商品分配的条件下,恢复自由贸易,开放市场;大力发展合作社商业和国营商业。(6)整顿财政金融。重建苏俄国家银行,恢复专业银行,改革币制、稳定卢布;重建税务机关,健全财政税收制度。

(7)发展对外经济关系。

反对帝国主义国家的封锁和歧视政策,在平等互惠基础上建立与发展同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贸易关系;实行租让制,吸收外国的资金、先进技术和人才;坚持外贸垄断制,保护薄弱的本国工业和经济独立。实行新经济政策的实质与目的在于发展商品货币关系,建立工业与农业之间的正常联系,巩固工农联盟,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在这种政策下形成的社会经济结构也不同于“战时共产主义”时期,其基本特征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条件下,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新经济政策的实行,取得了良好效果。

1925年苏联的经济大体恢复到1913年的水平,工农联盟得到加强,人民生活得到改善。

在对外经济关系方面,开始打破帝国主义列强的封锁和歧视政策。国民经济的恢复为后来开展大规模工业化建设奠定了基础。1936年苏联宣布“基本上实现了社会主义”,新经济政策时期结束。

参见“战时共产主义”、“列宁的《论合作制》”、“苏俄国家银行”、“苏联国家银行”诸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