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金本位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885页(871字)
1816~1931年间英国实行的以黄金作为单一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
产业革命前,英国长期实行金银复本位制,金基尼、金英镑与银先令同时流通。1717年,政府确定:1金基尼等于21先令,以黄金计算的银价迅速跌落,银币只能发挥辅币的作用;1774年,又把银币的法偿地位(legal tender status)限制在25英镑以内支付,黄金作为一种记账单位自此在英国取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英国过渡到事实上的金本位制。1816年英国颁布“铸币法”,允许铸造价值20先令的金索佛林,规定黄金价格为每盎司3英镑17先令10.5便士,银币依法成为金币的辅币,其法偿支付限于2英镑。1819年国会颁布条例,责成英格兰银行自1821年5月1日起按上述价格以纸币收兑金块,自1823年5月1日起以新金币可随时收兑它的所有纸币,从而恢复了银行券与黄金的自由兑换。条例同时还撤销了禁止把金币熔铸为金块的法律,并宣布黄金可以自由贸易。英国从事实上的金本位制过渡到法律上的金本位制,这是一种完全的金本位制。此后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英国金本位制一直运行良好,英镑成为公认的世界货币,伦敦成为世界最大的金融中心。金本位制也从英国一国发展成为国际金本位制。英国成为世界金融体系的管理国。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英国虽然形式上仍然保留金本位制,但同时又以战争风险为借口拒绝为黄金货运保险,1919年又颁布黄金出口禁令,正式放弃了金本位制。1925年4月英国宣布以战前平价(1英镑兑4.86美元)恢复金本位制(规定最少兑换黄金数量为400盎司,约合1 700英镑),并由同年5月13日通过的“金本位法”加以确认。这是一种不完全的金本位制或金块本位制。
一般认为,这一汇率使英镑币值高估约10%,因而助长了20世纪20年代英国经济贸易形势的恶化。1929年10月爆发世界经济危机之后,英国大笔对外投资无法收回,而各国又纷纷提取存放在英国银行的资金,导致英国国际收支状况更加恶化。
为防止英镑破产,英国被迫于1931年9月宣布放弃金本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