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906页(288字)

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量课征的税。

在产品销售后,按创造的那一部分新价值计征。进口应税产品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该税于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其中实行最早的是法国。

但截至80年代末,美国尚未征收这种税,只在酝酿 过程中。增值税按增值的内容可分为3种类型:(1)生产型,又称“毛增值型”。它以销售收入减去原材料及其他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征税的依据。

(2)收入型,又称“净增值型”。它以生产型增值额减去折旧后的余额作为征税的依据。

(3)消费型,它以生产型增值额减去当期购买的生产设备支出后的余额作为征税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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