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债问题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912页(721字)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英、意、法等国关于战争债务赔偿与支付问题的纠纷。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不仅借机收回了外国人拥有的20亿美元美国有价证券,还先后借给英、法、意、比等国77亿美元战债,再加上救济及重建债务,到1924年底总额达117.85亿美元,全世界有20个国家沦为美国的债务国。甚至原来最富有的英国也欠下了美国45.75亿美元债款。

余者是法国欠41.25亿美元,意大利欠21.96亿美元,比利时、古巴、捷克斯洛伐克、希腊、罗尼亚、南斯拉夫等国也对美国欠有多少不等的战争债务。由于许多债务国都把德国支付战争赔款作为清偿其对美债务的惟一手段,因而形成一条始于德国终于美国的国际债务链。

解开这条债务链的两个必要条件是:(1)每年都应从德国人民身上抽取大笔马克;(2)这些马克必须定期换成其他通货,其中一大部分最终将换成美元。由于德国政府缺乏黄金和外汇支付赔款,而债权国又拒绝输入大量德国商品,使之难以挣得用于支付赔款的通货,所以直到1924年德国因道威斯计划而获得大笔贷款之后,这一国际债务链才开始顺利运转。

1929年,德国政府借口经济困难停止支付赔款,与此相关的战债支付也停止了。1931年6月,美国总统胡佛发表延期偿付宣言,同意债务国缓付战债。

1932年7月,协约国洛桑会议就最终停止赔款一事达成协议,条件是德国用发行公债所得款项一次总付30亿德国马克,从1935年开始支付。但由于形势变化,直到30年代中期德国并未支付这笔最后赔款。战债问题和德国赔款问题相交织,使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国际金融形势跌宕起伏、危机不断,影响了正常的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秩序的建立和发展。参见“道威斯计划”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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