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主国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954页(545字)

对殖民地、附属国行使宗主权并进行剥削和统治的国家;殖民地、附属国的对称。

宗主国关系起源于封建社会的宗主权,原指君主对其诸侯的支配关系,后用以表示国家关系,使他国从属于自己并干预其内政外交的国家被称为宗主国,而受宗主国控制的国家则称为殖民地和附属国。到资本主义时期,宗主国关系成为资本主义强国推行殖民统治的重要形式。它们利用种种经济的和非经济的手段,使弱小国家成为殖民地或附属国。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俄国、法国、德国、美国和日本等,都曾在不同时期充当过宗主国,成为显赫一时的殖民强国。

它们以高于价值的价格向殖民地附属国出售工业品,以低于价值的价格在殖民地附属国购买初级产品,并极力扩大这两种价格之间的剪刀差,从中赚取高额垄断利润。此外,宗主国还在殖民地附属国实行依附性的货币制度,向殖民地附属国输出资本等等,通过这些方法加强附属国对自己的经济依附。

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仅英、法、俄、德、美、日六大宗主国就占有6500万平方公里的殖民地,为其本土总和的3.9倍。宗主国和附属国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一种控制与被控制、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民族解放运动的兴起,这种不平等关系逐渐消亡,但在亚、非、拉地区仍保留有某些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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