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税

书籍:世界经济学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8 22:01:3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505页(785字)

亦称实物税。

1921~1924年间苏维埃俄国向农民征收的农业税,是初期新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一种税收的形式,又是一种收集农产品的手段。1921年3月21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以实物税代替粮食和原料摊派制”的法令,并付诸实施。这标志着新经济政策的开始。其特点是:(1)确定实物税的依据既不是国家对农产品的全部需要量,也不是农民的全部剩余农产品,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2)实物税的征收量明显低于粮食摊派制的征收量。

1921~1922年计划征收量同1920~1921年的实际征收量相比,谷物减少43.3%,肉类减少74.5%,奶及奶制品减少35.3%,亚麻及大麻纤维减少91.3%,总起来说,减少一半以上。(3)税额是事先确定的固定量,增产不增税。

(4)完税后的多余农产品由农民自由支配、自由买卖。(5)实行累进税率,按人均耕地面积(分7级)和单位面积产量(分11级)计征。以谷物每俄亩单产为50普特一级的农户为例,人均耕地为0.5俄亩以下者,税额为1.25普特,税率为2.5%;4俄亩以上者,税额为9普特,税率为18%。(6)对贫农、下中农、红军家属酌情减免,对集体农庄减税20%,对合作社减税10%。

粮食税的实行,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迅速上升,为整个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创造了重要条件。随着农业的恢复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以及币制改革和卢布购买力的提高,实物税逐渐被货币税取代。1921~1922年是按18种主要农产品计征和完税的。1922~1923年实行统一实物税,按小麦或黑麦计征,用谷物、油料、土豆、干草、油脂和肉类完税。1923~1924年改实行统一农业税,允许用一部分货币代替实物。执行结果货币占62.3%。

1924~1925年全部改为货币税。作为征收农产品形式的实物税至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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