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深化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403页(689字)

金融资产在总国民财富中比重的增大,或金融资产累积的速度快于非金融资产累积的速度。

这一概念与理论是由E·S·肖在1973年出版的《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中提出的。这种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的金融状况可分为“金融浅化”和“金融深化”两种。所谓“金融浅化”是指:整个经济中非货币经济比重很大,金融关联比率小,货币数量、利率等货币机制和法定准备率、信贷等货币政策的作用很小,商业银行法定准备率偏高,普遍实行非价格信贷配给,实际利率偏低甚至可为负值,其结果会造成边际消费倾向提高,储蓄中非金融资产比重增大,部分储蓄用于购买外国金融资产从而造成资金外流,进而导致储蓄率下降、M2(银行和各种储蓄机构的定期存款)对国内生产总值比值下降、金融体系实际增长停顿甚至收缩,金融中介活动的职能难以扩大,资金利用率降低,经济增长受到抑制。

肖认为,为克服这种现象,必须实行“金融深化”战略,即加快金融资产累积速度,提高金融关联比率,增加货币经济比重,以充分发挥利率等货币机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其中最重要的是要使实际利率保持正值,以达到提高国内储蓄率,使本国投资按利率水平公平地获得贷款,促进投资结构合理化,提高货币资金利用率和投资效益,提高金融活动在资金筹措中的作用并减少对财政手段和外资的依赖性等目标。这种理论的实质是提倡经济自由主义,反对国家干预,主张利用市场机制、尤其是价格和利率来调节经济。

70年代后实行过这一战略的国家的经验表明:金融深化对某些国家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也有副作用,其效力有限,因而受到一些学者的批评。参见“金融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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