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447页(646字)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一个跨政府组织,是联合国系统16个专业机构之一,总部在日内瓦。

通过各国在世界范围内的合作,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力求促进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执行有关知识产权的多边协定。到1998年6月止,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有成员171个。

秘书处职员共有650个,来自67个国家。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早可追溯到1883年,当时有14个国家签订了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协定》,并成立了相应的组织以执行该协定;1886年,保护文学及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协定》签订,并同样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来执行该协定。1893年,两个协定产生的组织合并在一起组成了“国际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局”,位于伯尔尼,当时仅有7个工作人员,这就是现在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前身。1960年,该联合局从伯尔尼迁至日内瓦,10年后,联合局更名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并在结构和管理上有所改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正式成立。

1974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为联合国系统的一个专业机构。1978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迁至现在在日内瓦的总部大楼。

现在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和执行着21个条约,通过管理这些条约,它希望做到:协调各国的知识产权立法,为工业产权的国际应用提供服务,交换知识产权信息,对发展中国家提供法律与技术帮助,促进私人知识产权争执的解决,开发信息技术以方便有价值的知识产权信息的储存、接触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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