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职能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451页(522字)

货币在商品经济中所起的社会作用,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本质的具体表现。

西方经济学家一般通过阐述货币在经济体系中发挥的职能来定义货币。一般认为货币有四个职能:①交易媒介(medium of exchange),即我们把货币作为对商品和劳务交易进行支付的中介。作为交易媒介,货币的出现克服了简单易货经济中在时间、空间上“需求的双重巧合”的困难,降低了交易成本,大大促进了交换的发展;②价值标准(standard of value)或记账单位(unit of account),即人们利用货币来计值,作为比较价值的工具。货币代表一定的价值单位,用以衡量其他一切商品、劳务、资产、负债的相对价值,减少了交易中须考虑的价格数目,从而减少了经济中的交易成本;③价值贮藏(store of value),即它是一种超越时间的购买力的贮藏。

作为一般购买力的代表,货币便有可能作为一种金融资产,成为贮藏财富的手段,其显着特征是具有高度流动性;④延期支付标准(standard of deferred payment),一切长期性的交易契约均可用货币作为支付单位来结清,从而使信用制度下的借贷关系得以不断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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