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存款准备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478页(394字)

金融当局规定的商业银行提留存款准备金的比率。

早期规定存款准备率是为了应付提现,保证存款业务信誉,即增强商业银行的清偿能力。到了现代,特别是在法定准备金制度建立和不断完善之后,准备金的保留、准备金比率的高低已成了中央银行控制货币存量变动的一个强有力工具。

存款准备率一般按活期和定期存款的流动性高低加以区分,分别设定(如美国)。中央银行调整存款准备率能够改变商业银行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之间的比例关系,即控制了整个商业银行系统对准备金的利用程度。中央银行如果调高存款准备率,其结果将使得商业银行对已有的存款必须增加必要的准备金,对于新增的存款必须保持较多的准备金,这就削弱了银行贷款和投资的能力,如降低存款准备率则效果相反。由于存款准备率的变动对货币乘数的影响较大,尤其对增量货币的影响更大,所以通常被认为是货币政策手段中最猛烈的工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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