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合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499页(283字)

远期合约是关于在指定期间的期末以确定的价格交割某物的协议。

远期合约通常是非标准化的,每份合约的条件都是买卖双方单独议定。远期合约没有清算的,而且通常没有二级市场,或者有的话,交易也极其清淡。远期合约是一种柜台交易的工具。和期货合约并不旨在通过实物交割来结清合约相对照,远期合约意在交割。远期合约是否需要调整至市价,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对于不必调整至市价的远期合约来说,因为不需要追加保证金,所以也不会有期间现金流量。和期货合约的信用风险非常小相比,因为远期合约的每一方当事人都可能违约,所以他们都面临着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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