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价格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516页(278字)

在股票发行中,承销股票的投资银行约定的支付给发行人的价格,这个价格视同类证券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参考价位而定,并且在投资银行付给发行人的价格里扣除了承销费用。

为了获利,证券必须以高于投资银行付给发行人的要约价格出售,所以投资银行需要一个稳定的市场以在他们希望的价位抛售掉新发行证券。如果市场疲软或者证券难于销售,投资银行就要承担赔钱的风险,因为他们通常已经向发行人承诺了折扣过的价格。

相反,如果市场强劲并且投资人愿意以高于要约价格的价位购买该种证券,这种情况下投资银行就会因为销售净价高于预期价位而大获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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