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避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559页(463字)

指跨国纳税人通过利用各国税收法规的差异、漏洞等,采取合法手段,减少或躲避就其跨国所得本应承担的纳税责任的行为。

纳税人进行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有两类:

1.通过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进行国际避税。对自然人来说,包括避免被确认为某一国居民及把居所从高税地转移到低税地;对公司法人来说,可通过事先选择在低税或免税的避税港注册登记的办法,达到避免纳税的目的。法人也可以通过改变董事会的地点等方式把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中心转移到低税国家,这种方式在以法人的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地为课税标准的国家里可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2.通过征税对象的跨国移动进行国际避税,主要有跨国联属企业通过转让定价和不合理分摊成本费用等方法进行避税和跨国纳税人利用避税港进行国际避税两种。

国际避税一般需要有关国家通过对国内法或税收协定作出相应的补充修正,以期杜绝合法避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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