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年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566页(491字)

亦称预算年度,指编制和执行预算所应依据的法定时限,也就是预算收支起讫的有效期限。

各国预算年度的起讫日期不尽相同。有的采用历年制预算年度,即从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如法国、德国、意大利等。

有的采用跨年制预算年度,即从某年某月某日起,至次年某月某日止,中间历经12个月,但却跨越了两个日历年度。

如美国的预算年度,从每年的10月1日起,至次年的9月30日止(以终了日属于哪一年份,称为哪一年的预算年度)。

一般来说,决定预算年度起讫日期的因素有二,一是每年公共收入的旺季,另一是每年立法机关召开会议的日期。各国的预算年度一般都是从一年中缴纳入库的公共收入为数最多,且立法机关又要召开会议的时刻开始的。

以公共收入缴纳入库为数较多的时刻为预算年度的开始日期,可以使预算年度开始时的公共收入较为充足,得以保证其时的较多资金需要。以立法机关召开会议的日期为预算年度的开始日期,可以使拟订的预算早日获得立法机关的通过,以便及时着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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