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灾保险
书籍:西方经济学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582页(367字)
保险人对突然发生的但频率较小的严重的自然灾害或灾难的保险保障。
巨灾保险有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对利用高科技发展起来的核电站、人造卫星、巨型客轮等的保险。巨灾会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世界各国的商业保险公司对于巨灾保险十分重视和谨慎,因为它可以使保险人多年累积起来的利润甚至资本在一夜之间荡然无存。1992年8月,美国佛罗里达州发生的Andrew飓风,损失了155亿美元的保险财产。
1994年1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发生的Northridge地震,损失了125亿美元的保险财产。1991年,中国江苏省发生的洪水灾害,损失了8.62亿元人民币的保险财产,1998年,中国南、北部发生的洪水灾害,大约损失了25亿元人民币的保险财产。对自然灾害的巨灾保险,有些国家实行政策性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