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龙回合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677页(538字)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第五轮谈判。

1960年9月至1962年7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以发起本轮谈判的美国副国务卿道格拉斯·狄(Douglas Dillon)的名字命名。谈判的目的在于关税减让,45个国家参加。

谈判的起因在于1957年3月欧共体成立后,欧洲国家逐步建立了排他性的关税同盟,使美国对西欧的出口出现下降的趋势。为此,美国先发制人,要求进行互相减让关税的谈判。谈判分为前后两个阶段。

前段自1960年9月至年底,为第四轮谈判结果的再谈判。后段于1961年1月开始,就新减让项目及新加入国减让项目进行谈判。

主要内容是因欧共体国家加入关贸总协定而展开的补充总协定第24条第6款(关税联盟和自由贸易区的规定)的谈判。根据这一条款,欧共体的成立得到关贸总协定的认可,其统一关税约束取代了各国别的关税约束,但对于由此而导致的任何单一国家的收支失衡,欧共体都需予以补偿。

经过3年多的讨价还价,双方达成一系列协议。4400项商品的关税水平得以降低,涉及49亿美元贸易额。

美国20%的应税进口品的税率平均降低20%,欧共体统一对外关税平均降低6.5%。农产品和某些政治敏感性商品未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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