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676页(607字)

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1947年开始行使职能,1995年以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而告终结。

其历史背景可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美、英等主要西方国家设计了战后国际政治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经济方面的国际贸易组织(ITO)因美国的阻挠而以失败告终。

在成立ITO过程中产生的关贸总协定则由一项临时性协定变为长期性多边贸易协定,并在事实上充当了国际贸易组织而发挥作用。

GATT的目标是要在世界范围内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扩大国际贸易。为实现此目标,GATT要求在国际贸易中大幅度的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障碍。

在GATT主持下,各缔约国从1947年至1994年先后进行了八轮多边贸易谈判。第一轮至第六轮谈判主要围绕关税减让问题,第七轮谈判则扩大至非关税壁垒等领域。

第八轮谈判,即乌拉圭回合,所涉及的领域从货物贸易扩至服务贸易,并对投资、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加以关注,决定成立正式的国际组织——世界贸易组织。

在47年的运行过程中,缔约方最多达125个,全球贸易的90%以上是在总协定各方之间进行,其覆盖面几乎涉及国际贸易所有角落,在规范国际贸易政策、解决贸易争端、促进欠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对世界贸易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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