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香港法律实用全书》第70页(851字)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之后,西方帝国主义列强竟相在华划分势力范围。英国以法国租借广州湾,威胁到香港的安全为借口,要求扩展香港界址,以确保香港安全。扩界的范围包括从深圳湾到大鹏湾划直线,作为北界,南界至北纬22°9′,东至东经114°30′,西至东经113°52′。根据英国提出的这个扩界范围,新扩展的陆地面积比南京条约和北京条约英强占的地区扩大了十多倍,水面扩大了50多倍。清政府对英国侵略者的胃口如此之大表示惊异和反对,但在英国侵略者的淫威下只好低头屈服。
1898年6月9日,清朝政府总理衙门大臣李鸿章在英国驻华公使窦纳乐一手炮制的《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上签了字。
根据《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英国强行租借了深圳河以南,界限街以北,面积达946.4平方公里的九龙半岛地区及附近的200多个岛屿,包括大鹏湾和深圳湾海域,后称“新界”,租期99年,1898年7月1日起实行,到1997年6月30日期满。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规定,在九龙城内中国官员继续行使权力。但1899年1月,英国接管“新界”后,便无理驱逐中国官员,还片面地取消了中国兵船、商船可使用大鹏湾内一区码头、中国兵船可使用大鹏、深圳两湾的权力。英国政府关于帮助中国海关查缉鸦片走私、收税、“整顿”税务的承诺也拒不履行。
但是,《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宣称的:新租之地,以99年为限期;在展拓界内,不可将居民迫令迁移,产地入官,若因修建衙署,筑用炮台等官工需用地段,皆应从公给价的规定,一直保留至今。故而,当时“新界”居民的土地拥有权及使用权得到特别保障。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完成了英国对整个香港地区的占据。但是,中国历届政府都没有承认英国对香港的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