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际孩子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740页(557字)

是指父母所生育的孩子中的最后那一个孩子。

西方经济学家将边际概念引入家庭经济分析,使边际孩子概念成为分析有关家庭规模生育决策的基础。边际孩子概念经常与边际胎次(marginal birth)概念一起使用。后者是指已婚妇女所怀孕胎次中最后那一次怀孕。西方人口经济学所讲的边际胎次或边际孩子,都具有生育增量的含义。

所以,又可称为新增胎次或新增孩子。人口经济学家运用边际分析方法探讨边际孩子的效用时,常常是指新增孩子的效用。

哈维·莱宾斯坦认为,人口经济学并不要求对已婚妇女每一胎次都进行经济决策分析,而只是对边际胎次或边际孩子的效用进行分析。他指出,我们并不假定父母对每一胎生育都进行这种理智的估价,而只是假定对于边际胎次生育或接近边际生育的孩子进行这种估价。因此,对于最终达到4个孩子的家庭规模来说,父母对于第1或第2胎生育带来的满足是否达到一定高度并不加以认真考虑。只是对第3胎、第4胎才可能进行理智的估价。正是基于此,微观人口经济学引入了“边际孩子”或“边际胎次”的概念,对边际孩子效用或边际胎次生育的效用进行分析。而且,一个有几个孩子的家庭里,每个孩子给父母带来的效用并不相等,随着胎次提高,每新增胎次生育的孩子其效用是下降的,边际孩子效用或边际胎次生育效用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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