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持有收益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820页(480字)

一笔特定资产或给定数量的一笔特定类型的资产的所有者在两个时点之间应得的名义持有收益定义为:该笔资产在质量或数量上不发生变化的条件下,在较后一个时点的货币价值减去在较早一个时点的货币价值。

某笔资产的一个给定数量q在时间0和t之间应得的名义持有收益G可以简单地表示为:

G=(pt-p0)q

其中p0和pt分别为该笔资产在时间0和t的价格。对货币资产和负债而言,p0和pt是一致的,名义持有收益始终是零(不过,当一般价格水平变化时,货币资产和负债的中性持有收益和实际持有收益不为零)。一笔负债的名义持有收益的价值相当于该笔负债的价格或货币价值的变化,但符号相反。一笔特定资产价值的增加和一笔特定负债价值的减少,产生正值名义持有收益;一笔特定资产价值的减少和一笔特定负债价值的增加,产生负值名义持有收益。

负值名义持有收益也称为名义持有损失。正值名义持有收益增加有关单位的资产净值,负值名义持有收益减少有关单位的资产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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