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896页(1169字)

以系统的、合理的方式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或其他计价基础减去残值后的净额,在资产估计使用年限中进行分配的过程。

折旧一般与固定资产相联系。固定资产(土地除外)计提折旧的原因是,由于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的影响使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逐渐衰竭和消失。

计提折旧的目的不仅是使企业将来有能力重置固定资产,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将固定资产的成本在收益期进行合理分配,以实现收入与费用的正确配比。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主要有三个:①成本,一般指取得固定资产所发生的一切必要支出;②预计净残值,也称清理价值,是指固定资产在预计使用期末的价值中减去期末清理费用后的余额;③预计使用年限,指固定资产预计被企业使用的期间,或预期能从使用资产中获得的产品(或类似单位)的数量。

在具体计算每期折旧额时还需考虑企业所采用的折旧方法。可供选用的折旧方法很多,但使用较多的主要有直线法、产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限总和法四种。

这四种方法将折旧费的不同金额分配到不同期间,但它们最终的折旧总额是一致的。

在直线法中,折旧费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内平均分配。

直线法下每年折旧额=(成本-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在产量法中,折旧费按照固定资产的产量或提供的劳务总量进行分配。

单位产量折旧额=(成本-净残值)÷提供的产量或劳务总量

每期折旧额=该期产量或劳务量×单位产量折旧额

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中,每年折旧费根据固定资产的期初账面价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来计算。

双倍余额递减法下年折旧额=期初资产账面价值×(1÷使用年限)×2

为了使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期末等于其预计残值,在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时需要注意,当使用该折旧方法计算的折旧额小于按直线法计算的折旧额时应该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在年限总和法中,折旧费根据可折旧成本和一个递减的分数来确定,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分母为使用年限的各年年数之和。

假设可使用n年,则年数总和为1+2+3+…n=n×(n+1)÷2。

年限总和法下每年的折旧额=(成本-净残值)×(尚可使用年限÷年数总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