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位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937页(1033字)

又称选址论、空间论,是研究经济单位及其活动的空间位置及空间分布的理论,主要研究经济活动区位的决定因素、内在规律及预期经济单位的空间格局。

区位理论是地理学与经济学的交叉学科,包括工业区位理论、农业区位理论和城市、乡镇空间分布理论。

1926年德国学者杜能(J.Thunen)完成《孤立国》一书,采用局部均衡方法,以完全竞争市场为假定,分析了农业生产的空间分布格局。杜能认为,农业生产者是为了寻求最大利润,根据生产场地与市场的距离远近来确定生产区位的,而以距市场远近来选址的原则依据是运输成本的大小。1909年,德国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韦伯(A.Weber)在《工业区位论》一书中,以完全竞争市场为假定,分析了工业空间分布格局及其原因。

韦伯认为,工业部门的厂商在选址时是以工厂距原料地、燃料地和消费地的远近为依据的,而这又是出于生产者实现运输成本最小化从而达到利润最大化的动机。

杜能和韦伯的理论都只考虑了供给一方,而未考虑需求对区位选择的影响。克里斯塔勒(W.Christaller)和廖什(A.Losch)的研究则侧重于从需求方面来探求区位理论。

1933年,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塔勒写成《德国南部的中心地》一书,研究了决定城镇空间区位的经济力量。

其理论集中于对具备服务条件和市场的城镇市场分布格局的分析,并提出了理论模型,故而被称为“中心地”理论。

1941年,德国经济学家廖什在《经济空间秩序》一书中发展了区位理论。廖什以一般均衡方法,考察了决定区位的需求因素和工农业等区位分布的格局。他认为,区位格局是根据运输成本和规模经济来确定的。

其后经济学家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发展了区位理论:完善一般均衡的区位理论模型;强调不确定性对区位行为的影响;使动态化区位理论与经济发展理论相结合。大多数区位理论以完全竞争为假定,以均衡分析为方法,利润最大化或效用最大化为原则。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完全竞争假定在存在垄断的社会中是不现实的;对经济增长过程中的分析表明,在动态的发展过程中经济活动的空间分布是非均衡的;现代社会中利润最大化原则也不一定处处发生作用。

因此,区位理论的适用性引起了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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