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性质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957页(544字)

指某个城市区别于其他城市的显着标志,是体现这个城市个性特征和发展方向的主要功能和特殊功能的集中反映。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性质决定着城市规模、城市用地的安排、市政公用设施的标准等。此外,城市性质也决定着城市规划方案所采用的技术经济措施和技术经济指标。因此,正确确定城市性质具有重要意义。

确定城市性质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工作,其依据主要有:①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以及该城市在所处的经济区、行政区、全国乃至国际上劳动地域分工的地位。②该城市起源的诱因。③该城市的自然条件、地理条件、经济条件、历史条件、国防及科学技术诸因素。④该城市未来的发展。⑤该城市的产业结构。

根据城市的性质,可以将城市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例如,以城市在所处区域的地位和职能为主要依据确定城市性质,可以有政治中心、经济中心、文化中心、交通中心、商业中心、金融中心等类型;以城市的特征产业为主要依据确定城市性质,可以有石油城、钢铁城、汽车城、电子城、煤城等类型;以城市的自然地理条件为主要特征确定城市性质,可以有沿海城市、内陆城市、海港城市、边防城市、旅游城市等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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