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的多部门形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987页(411字)

又称事业部型分权结构,在企业总部和中间管理层之间进行分权。

企业总部将业务按产品、服务、客户或地区划分为各自独立的事业部门。企业总部负责战略决策或长期发展规划,关心企业总体业绩而不直接参与各事业部门的具体业务。各事业部门下设自己的职能部门,经营决策由各部独立作出,各部门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自负盈亏。

在这种组织形式下,由于企业总部不参与日常经营业务,从而可以专注于企业的总体发展,长期规划,并通过监督及提供指导、服务、咨询等方式协调各事业部门的行动,提高其运行效率。

这样一方面提高了企业内部的协同运作能力,更有利于实现总体利润最大化,另一方面又调动了各事业部门的经营积极性。所以,M型组织结构满足了由于企业规模增大,经营多样化以及市场变化快等而导致的对企业组织制度创新的要求,50年代在美国迅速兴起,成为各大公司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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