掠夺性定价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1008页(854字)

某家厂商为将对手挤出市场和吓退意欲进入该市场的潜在对手,它会降低价格,待对手退出市场后它再提价。

这种定价策略就是掠夺性定价。这种减价之所以被称作“掠夺性的”,因为它和该企业在短期内使其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不一致,而只能通过在长期内使对手破产或削弱来有利于该企业。

也就是说,厂商通过承担短期成本来换取长期获益。

在现实中,掠夺性定价的确实例证是很少的。

原因之一是这种活动对掠夺者造成的成本是非常高的。为了取得不仅可能被抑制还可能是暂时的收益,要承受巨大的现时损失,因为一旦现存的竞争者退出市场而使垄断价格得以确立,那么新的竞争者就会由此价格而被吸引入市场;这样,掠夺者可能不得不重复运用掠夺性定价策略。厂商较少采用掠夺性定价的另一个原因就是掠夺者有更好的战术可以利用,像买下竞争者,就可以将竞争者及其工厂从市场上移开而达到垄断,并同时使新进入的可能性更少。

如果仅仅掠夺性定价的威胁就足以使竞争者退出市场,那么这一手段就会经常使用。

因为制造威胁的成本是很小的。

但一个要在成本以下销售产品的威胁在一般情况是不可信的,因为威胁的受害人知道威胁者由于其自身利益的制约而不可能付诸实施,其原因是在成本之下销售产品会引起过高的成本。但当威胁者在几个不同的市场处于垄断地位而其每一竞争者只在其中的一个市场销售产品时,威胁就可能是可信的。为了使其威胁在其他市场更为可信,垄断者可能会设法使每一竞争者信服他会在某一市场实施其在成本以下销售产品的威胁。

一两次低于成本销售所造成的成本与其建立信誉的收益相比可能是很小的。

掠夺性定价会挫伤一个有创新精神的企业进行新投资,但是减价容许有效率的企业享受他们的成本优势所带来的利益,并且鼓励效率低的企业提高他们的效率或者压缩它们的生产。此外,掠夺性定价的另一后果之一是公众会从强有力的竞争中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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