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自有储备计划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1034页(269字)

为农民提供一种手段,使部分谷物供应量撤离市场,直至谷物价格达到规定水平,以稳定谷物价格和保证可靠的谷物供应的计划。

具体的,政府与生产者签订储备合同,当谷物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目标价格(放开闸门价格)时,政府按目标价格的一定百分比给予农民储备贷款;当市场价格达到或高于放开闸门价格时,生产者可以出售谷物、付清贷款;当价格又降到放开闸门价格以下时,即恢复储备贷款;在储备合同过了一定时间后,生产者不必再支付贷款利息。这样,将谷物价格维持在贷款率与放开闸门价格之间,有效规定了正常年份的上限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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