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土地占有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1038页(505字)

人们占有农业土地的方式,是农业土地制度的基本内容。

现今存在的农业土地占有模式主要有:①大规模现代化家庭农(牧)场。各项生产活动高度机械化,各个生产环节高度专业化,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极高。

在北美、澳洲、西欧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十分普遍。②小规模家庭农场或独立自耕农。

拥有数块(通常是小块的)土地,主要或完全靠自家劳动力经营,农产品一部分或大部分用于自给。在亚洲和非洲普遍存在。

③种植园。通常将大面积土地用来种植经济作物,耕种由付给工资的雇佣劳动力进行,一般由职业经理来管理。

多在拉美和非洲的商业性农业中存在。④大庄园。拉丁美洲和欧洲使用的术语,一般指大地产或大牧场,农民对庄园主一般有依附关系。⑤封建租佃。

地主拥有土地,农民家庭租用地主土地,向地主交纳实物或货币地租。多在南亚和拉美存在。

⑥公社制农业。一个村庄(社区)共同拥有土地,个人或家庭经营公社的小块土地,按照习惯或由公社首领分配而获得土地使用权。

这种形式当今主要存在于非洲地区。⑦集体化农业。通常指除了少量自留地外,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集体成员通常是一个村子的全部或部分成员,集体成员对产出实行按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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