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费用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1062页(593字)

旅行费用法是用于评价无价格商品的一种替代市场方法,多用于衡量人们对旅游景点或其他娱乐物品的评价,以求取人们对旅游景点或娱乐物品的需求曲线。

由于旅游景点通常是免费的或门票很低,所以使用这些设施所获得的门票收益不能很好地反映这个场所的价值,而旅行费用通常大大高于门票,是总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估计游客的支付意愿(即需求函数),往往使用旅行费用作为替代物来估计旅游景点的价值。旅游者通常喜爱那些环境质量水平较高的场所,因此环境质量是影响旅游景点需求的重要因素。旅行费用法的具体步骤是:以旅游景点为圆心,把景点四周的面积划分成半径逐渐加大的同心区,半径越大表示旅行费用越高;然后对旅游景点的用户进行调查,确定用户的出发地区、旅行次数、旅行费用和其他社会经济特征,对样本数据进行回归,得到:qi=f(tc,x1,x2,…,xn,e),其中,qi为旅游率,即每1000个第i区的居民到该旅游景点旅游的次数或人次;tc为旅行费用,一般包括交通费、有关旅游点的直接花费以及时间的机会成本;x1,x2,…,xn为包括收入、教育水平等在内的住户的社会经济特征变量;e为该景点的环境质量;最后,利用该式估计经典的旅游需求曲线,即旅游的实际数量(人次)以及实际旅游人次如何随入场门票的增加而变化的曲线,需求曲线之下的面积即为用户享受旅游景点的总消费者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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