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费机会成本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1074页(441字)

指政府在进行军费开支以满足国家安全需要时所放弃的民用经济部门的收入(亦即将军费投入民用经济部门所能获得的收入)。

机会成本是指把一定资源用于生产某种产品时所放弃的生产另一种产品的价值。最早将机会成本运用于军事经济领域,是为用同样的资金选择最好的武器,或在制造同样的武器时选择最省钱的方案,后来则利用这一概念从宏观上考察军费开支及其变化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影响。将机会成本概念用于测定军费开支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是通过计算资源用于军事目的时在民用方面应付出的代价来测定的,其公式表示为:C=I·a公式中C表示机会成本,Ⅰ表示相当于军费的民用投资,a表示民用投资的投入产出比。运用此公式,既可以测定军费总机会成本,也可以测算军费各组成部分的机会成本。

由于军费各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不同,因而它们的机会成本也不一样。军费机会成本是战后国防经济学研究的一个崭新领域,也是当代西方国防经济学的前沿问题之一。

我国从80年代末开展军费成本的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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