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460页(192字)

土地所有者将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或无偿转给他人的行为。其基本前提是,双方自愿,互惠互利。转让程序一般是,在有公证的情况下由专门机构办理转让手续、移交土地证书。在中国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条件下,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在不同农户之间转移,是土地转让的一种形式。有偿转让包括土地买卖、土地出租等,无偿转让包括土地赠与、遗赠等。

分享到: